太医说:20世纪50年代,有人对晋代皇甫谧《针灸甲乙经》序中记述的张仲景诊王仲宣一案的真实性提出质疑,认为这仅是皇甫谧“主观”、“夸大”、“虚构”出来的“故事”,应当“扬弃”。本文则认为本案真实性不容否认,并从皇甫谧著作的可信性;王仲宣生平及与仲景相会的可能性;麻风病确有“不治,二十年后便成大患”类型三个方面加以论证,指出:考证本案的真实性,对于了解仲景生平事迹及对认识某种特殊类型麻风均有重要价值。
关键词:医史人物;理论争鸣;仲景学说;五石散;寒食散;皇甫谧;张仲景;王粲;王树芬;中华医史杂志
正文:
一、出处与歧议
晋代医家皇甫谧在其《针灸甲乙经》序中,记述了张仲景诊王仲宣一事。
其文曰:
仲景见侍中王仲宣,时年二十余,谓曰:
“君有病,四十当眉落,眉落半年而死。”
令服五石汤可免。
仲宣嫌其言忤,受汤勿服。
居三日,见仲宣,谓曰:
“服汤否?”
仲宣曰:
“已服。”
仲景曰:
“色候固非服汤之诊,君何轻命也!”
仲宣犹不言。
后二十年果眉落,后一百八十七日而死。
终如其言。
仲景一望而知仲宣有病,并预言20年后的病状与结局,结果奇中,确属神奇,神奇到使人难以置信的地步,
因此有人认为这则记述仅是“相传一千多年的故事”,只有将这则故事“从张仲景的历史中扬弃”,才能“维护祖国医学史料的正确性”。
但笔者以为:
这则故事是个真实的事件,应作为仲景高超医术的有力证据载入史册,而不应抛弃。
另外,这则真实的事件可为了解仲景生平及了解某一类型麻风的证治提供线索,因而有必要加以讨论。
二、本案真实性的考察
(一)从皇甫谧著述的可信性分析,本案应是真实的事件。
皇甫谧(~),魏晋间以著述名世的医家。
《晋书·皇甫谧传》记载,谧年二十始发奋读书,
“勤力不怠,居贫,躬自稼穑,带经而农,遂博综典籍百家之言,沉静寡欲,始有高尚之志,以著述为务。”
其所著述,除《甲乙经》外,尚有《帝王世纪》、《年历》、《高士传》、《逸士传》、《列女传》等记述历史人物、历史事件的著作。
皇甫谧虽不欲出仕,但因其著作闻名于世,因而受到魏晋两朝地方官乃至晋武帝的多次征辟,则其所拥史料之丰、著录之实是有目共睹的。
再从皇甫谧暮年晋武帝在诏书中仍推崇其“沉静履素,守学好古,与流俗异趣”,欲以其“为太子中庶子”,
因“谧固辞”,“寻复发诏征为议郎,又召补著作郎”分析,皇甫氏著作的准确性、权威性为当世之人所肯定。
从本书的写作年代与王粲生活年代看,虚构的可能性也不大。
《甲乙经》的成书年,据考证当在公元年前后,此时距王粲病逝仅40年。
一代文人谢世40年是不会被淡忘的,更何况王粲随曹征吴,途中病卒,对于许多由魏入晋的大臣及司马氏家族故人来说可能是耳闻目睹的事,
因此皇甫谧能够确切地指出仲宣眉落后日而亡不会是随意编造的。
另一方面,皇甫谧在《甲乙经》序文中引述这则故事是为了说明“医道所兴,其来久矣”之理,
亦即自上古、中古、秦汉至汉末代有名医,各有贡献,而汉末名医,尤以华佗、张仲景为最。
我们看皇甫谧对历代名医的评价均有史料依据,其对华佗、仲景,亦先肯定“其他奇方异治,施世者多,亦不能尽记其本末”,
于是各举一代表性病案以证明其医术之高超,“虽扁鹊仓公,无以加也”的结论。
倘皇甫谧所举的两个病案均不真实,均是有意夸大的故事,那么皇甫谧的论点不就难以成立了吗?
事实上,皇甫谧论点的正确性是一直被公认的,因而怀疑其论据的真实性是不合逻辑的。
尤其是张仲景在祖国医学史上起着承前启后的重要作用,其所著《伤寒杂病论》建立起祖国医学辨证施治理论体系,
成为临床治病理法方药一线贯通之楷模,至今被后世医家奉为圭臬,张仲景亦因之被尊为“医圣”。
这样一位高明的医生一望而知仲宣已染某种慢性病,并预言20年后将危及生命是完全可能,不足为怪的。
因此,本案应是一则真实的病案。
(二)从王仲宣的生平及与仲景相会的可能性判断,本案亦应是可能发生的事件
本案是否真实,王仲宣是否只活了40余岁,20岁左右可否与仲景相会是问题的关键。
考王仲宣,名粲,山阳高平(今山东邹县)人。
汉末文学家,“建安七子”之一。
其家世为豪族。
14岁随汉献帝西迁至长安,受到著名学者蔡邕的推重。
年十七,“司徒召辟,除黄门郎,以西京扰乱,皆不就。
乃之荆州依刘表。
表以粲貌寝而体弱通,不甚重也。”
建安十三年()刘表卒,曹操大军南征,粲劝刘表之子刘琮降曹,遂依曹操。
曹操用为丞相掾,后迁军谋祭酒,拜侍中。
建安二十一年()冬十月从征吴,翌年春,“道病卒,时年四十一。”
从上述记载中可以看出,王仲宣确实只活了41岁,其死系“病卒”。
他18~32岁时一直在荆州刘表麾下。
当时的荆州是什么情形呢?
据《后汉书·刘表传》记载:
刘表于汉献帝初平元年()被封为荆州牧,经过数年的平乱治理,特别是建安三年()平定了长沙太守张羡父子的叛乱后,使荆州扩大到“南接五岭,北据汉川,地方数千里,带甲十万余”。
表又用心治理,恩威并施,贼盗咸平,造成了“万里肃清,大小咸悦服之”的平定局面。
此时中原战乱不断,所以“关西、兖、豫学士归者,盖有千数。
表安慰赈赡,皆得资全。
遂起立学校,博求儒术……
爱民养士,从容自保。”
在这些投刘表的千余辈学士中,豫籍的张仲景也在其中当是可能的。
因为南阳距荆州不遥,仲景家族在南阳为望族。
望族大户遇战乱逃往安定地区是合乎情理,也是易于做到的。
范行准氏据此及《伤寒论》自序中所指出的著书时间推测,仲景《伤寒杂病论》一书应是在荆州这样既安定又富学术空气的条件下写成的,是很有见地的。
笔者以为:
建安初年至十三年间(约-年),张仲景曾在荆州居住、行医和著述,其时仲宣也正在那里。
仲景、仲宣都是文人,仲宣未被重用,仲景尚未知名,二人会面当非难事。
此时仲宣年纪在20岁左右,身体状况是“貌寝体弱”。
“寝”字,《辞源》解做“容貌丑恶通”。
小编批注:
原文缺字,“通”当为“通侻”。)
“貌寝”与“体弱”联属而言,不能排除其已染麻风之可能,只是由于病情轻浅,普通人难以察觉,仅认为其貌不扬而已。
但在有丰富临床经验的仲景看来,则确知其面貌丑恶是由患了麻风病所致,故殷勤为其制药施治。
仲景望而知病、言而奇中完全是由于对此类疾病的症状、病程、预后有深刻了解之故,丝毫没有什么神奇或夸张之处。
(三)从麻风病本身分析亦非杜撰
王粲所患为麻风,这一点未见异议。
但麻风有无20年后始眉落,眉落后半年即死的可能呢?
据笔者查考,仲宣所患与《诸病源候论·风病诸候·诸癞候》中的麻癞十分相似:
“麻癞者……
风从体入,或手足刺疮,风冷痹凝。
不治,二十年后便成大患,宜急治之。”
从这段条文中可以看出:
诸癞虽多为先有眉落、鼻坏、肢损而后殒命者,但亦有仅见手足刺疮、四肢痹冷而长时间不见眉落面损等典型症状的类型。
此种类型麻风,开始时症候轻少,进展缓慢,但若不积极治疗,20年后病作则很快转为不治。
王仲宣所患当即是此类麻风。
因此,仲景主动督催仲宣服汤,谆谆告诫其不治将有性命之忧,都表明仲景对本病的认识是十分深刻而准确的。
无奈仲宣不信,以致自取其咎。
从《晋书·王粲传》载其依刘表时即体弱貌寝,终年恰为41岁,与皇甫谧所言“时年二十余”见仲景,仲景谓其“四十当眉落,眉落半年而死”若合符契,何得见有主观编造之痕迹?
至于建安二十二年疾疫流行,仲宣可能死于时疫之说也仅是推测而非事实,这从曹丕建安二十三年写给吴质的书信中可得佐证。
曹丕信中说:
“昔时疾疫,亲故多离其灾,徐、陈、应、刘,一时俱逝。”
王粲与徐干、陈琳、应、刘桢同为“建安七子”之一,与曹丕诗文唱和,过从亦密。
小编批注:
原文缺字,“应”当为“应玚”,建安七子之一。)
丕在谈到因疾疫而逝的亲故时只言徐陈应刘不及王粲,在谈到王粲时却说:
“仲宣独善于辞赋,惜其体弱,不起其文”,可知王粲死于痼疾突然恶化而非时疫,明也。
此外,王粲自青年时便体弱多病而死前犹能从军出征,也从另一个侧面说明王粲出征前仍无鼻柱损、肢体脱等严重症状,而仅止有眉毛脱落等轻微症候,这也与仲景的“四十而眉落,眉落半年而死”之预言相吻合。
三、考证本案真实性的意义
考察、论证本案的真实性,一方面对了解仲景生平有所裨益;
一方面为认识某种特殊类型的麻风提供借鉴。
对于张仲景这位万世景仰的医家,其生平事迹史志中寥寥,已属憾事,若再将这唯一流传下来的有关张仲景诊病的记载“从张仲景的历史中扬弃”出去,无疑对后人认识仲景,了解其生平,有害而无利。
事实上,本案自皇甫谧笔之于书,公之于世,自其当世至其后的年间未见否定之辞,王仲宣的宗族、后代中也从未对此案提出过异议,
因而现代人仅据推测即认定本案仅是皇甫氏出于主观偏见、“夸大”、“虚构”的“故事”是不能成立的。
笔者通过上述分析,认为本案是个确曾发生的事件,据此可知建安初至建安十三年仲景生活在荆州,所著《伤寒杂病论》当在此时此地完成。
其诊王仲宣一事,不仅体现了仲景诊疗医术之高超,也可看出仲景不避嫌恶、主动为人诊病施治的高尚医德。
因此,本案真实性的史学价值是不容忽视的。
麻风病古称“疠”、“疠风”、“癞”等。
一般人均知其典型症状有眉落、鼻柱损、肢指脱等,而对那些无典型症状,开始进展缓慢而发作后迅速恶化如本案所述者,临床上常难以及时作出诊断和施治。
本案提醒我们:
对那些容貌异常,体弱多病者应提高麻风病的警觉,及早采取得力措施诊断治疗,以免失误。
总之,皇甫谧在《甲乙经》序文中所记张仲景诊王仲宣一案是个真实的历史事件,
应把它作为仲景高超医术、高尚医德的有力证据写入仲景生平之中,而王仲宣不听劝告自食其果,对今天临床医生诊治麻风病有一定借鉴意义。
小编批注:
考察该公案的真实性,还可以从张仲景的望诊水平,张仲景的著述,五石散的组成及功效,皇甫谧的史实著录的态度等等考证。
?版权声明
本文选自《王树芬.论张仲景诊王仲宣一案的真实性及其价值[J].中华医史杂志,(01):31-33.》,中华医史杂志刊行,原著/王树芬,题目为小编新拟。版权归相关权利人所有,如存在不当使用的情况,请随时与我方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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