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读者都重视孟德斯鸠的《论法的精神》,却忽视了他的《波斯人信札》,这本纪实性杜撰小说,极其生动地描述了18世纪的巴黎风情,并且与东方相对照,它是通过一个来自波斯男子的书信形式展开的:一个东方人对当时巴黎的风土人情感到迷惑不解,甚至目瞪口呆。我们今天看法国电影某些类似情节,其微妙的心理活动,可以追溯到18世纪那场启蒙运动,但我们读到的相关教科书都太正经了,没有涉及到社会生活风俗改变的细节,《波斯人信札》提供了这些细节。这本书一经出版,就引起轰动,孟德斯鸠成为畅销书作家。与今天的哲学教授不同,像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狄德罗——他们什么题材都能写,他们是真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他们只描写社会真相,思考、大胆揭露,才不管路易十四所谓“朕即国家”之类的胡扯。
在孟德斯鸠的所有著作中,《波斯人信札》是最惹人注目的:它的文字十分洒脱,像似信手写来。文学史认为它是一部小说,哲学史却从中看到了《论法的精神》的雏形。就文体来说,《波斯人信札》是混杂的,它没有情节或从头到尾的故事,不着力刻画人物性格,所以不是一般意义上的小说。它使用了书信体,这非常用利于多方面展开线索,并在描述时夹述夹议。它以两个波斯人在巴黎见闻为大背景,用异域人的眼光分辨东方与西方风俗的差异,从而具有喜剧性效果。这样的写法本身就具有讽刺和批判意味,两个东方人在西方的风俗中,不得不与自己已经养成的习惯相抗衡,从而在比较中有了新的想法。
以上想法,实际上就是孟德斯鸠启蒙思想的一部分,孟德斯鸠让一个东方人出面,用文学语言描述启蒙色彩,以便掩人耳目。事实上,《波斯人信札》是匿名在荷兰出版的,它一问世就成了畅销书。解释这种现象最充足的理由是:孟德斯鸠巧妙地安排了两种方向相反的目光,两种视角站在各自的立场上都看到了奇异的事情:一种是表面上的,即波斯人郁斯贝克对欧洲风俗的描述;另一种是暗中的,即不同身份的波斯人对自己国家所谓后宫生活的描述。这两种目光,特别是后一种,能引起欧洲读者的情趣是不言而喻的。换句话说,越是陌生和差异,越能激发兴趣,这是人的一个本性,尤其在18世纪的欧洲,因为当时的欧洲曾经有东方文化热。从心理分析的角度,我们把这样的目光称为一种偷窥。窥者,从隐蔽处察看也。能看见别人,而别人看不见你。这就有了优势和特权,也因其不动声色,没有让对方扭扭捏捏,显得相当自然。
在评述《波斯人信札》时,我们有意不从启蒙的先入之见出发,以逃避先有概念,用内容解释概念之嫌,我们也描述从不同异域出看来是奇异的事。这样,我们反而可以读出不同的意义。
背景郁斯贝克来自波斯国的王公贵族,他对原来的生活感到厌倦,离开自己的国家,到欧洲游历。他热爱自己的祖国,认为它社会繁荣,道德淳朴。可是,他还是要出来看世界,因为“我们不曾以这王国的疆界作为我们知识的疆界,也不以东方的光明,是照耀我们的唯一光明。”(《波斯人信札》孟德斯鸠著,罗大冈译,第3页,人民文学出版社,年,北京。以下引文仅注明为该书第几封信札)这倒是需要很大勇气的,不仅因为波斯是保守的封建国家,而且郁斯贝克对欧洲的知识只限于书本,其他一概不知。他别离了父母朋友祖国,最重要的,也是构成欧洲读者“视点“的,是他离开自己家(即所谓后宫)里的妻子们(古波斯是一个一夫多妻制的国家)。
本书关于后宫的信件计40封,占全部信札的四分之一。郁斯贝克并不是一个人出走,他还带着自己的朋友黎枷。在古老的波斯,这样的行为本身也似某种意义上的背叛。孟德斯鸠在异邦人郁斯贝克身上寄托着自己的影子。郁斯贝克熟悉宫廷生活和社交场所,但他是一个诚实的人。在周围的环境下,诚实却引起了敌视,大臣们嫉恨他,君主也不重视他。他极其失望,但并没有同流合污。为逃避不喜欢的生活,郁斯贝克假装喜欢科学,不料真发生了兴趣,于是隐居起来,直到决定出国。
《波斯人信札》出版后,孟德斯鸠曾写了一篇关于这本书的感想,谈到了自己的思路。他认为“在‘波斯人信札’中,最讨人喜欢的,就是不知不觉的发现一种小说。人们看到这种小说的开端、进展、结局。把不同的人物都放在将他们联系起来的一条锁链上。他们在欧洲住得愈久,世界上这一部分的风俗,在他们脑中就愈显得平淡无奇;按照他们性格的差异,在起初他们或多或少被古怪与奇妙的现象所打动。另一方面,郁斯贝克在外日子愈久,他家后房内院的混乱愈增加,也就是说,怒火日炽,恩爱日薄。”(同上书,第页)孟德斯鸠这里说的古怪与奇妙的事实际上分成两大部分,其一是异域风俗;其二就是后宫。每一部分都有自己的独立进展。这里孟德思鸠露出了这本书畅销的秘密:让人们在平凡中觉察出奇妙的事情,让他们觉得是在写自己,因为自己似曾相识那情境,要触动读者的感官,撩起他们细微的而不是一般的热情。
事情本来就摆在那里,新奇的不是事物,而是我们感觉它的方式。从诡秘处偷看,所以风趣。
后宫古代波斯的民俗被孟德斯鸠选定在后宫。它有些像中国皇帝的“后宫”,比如那里的女人都归一个主子(皇上),有大小太监和丫头伺候。但是,这情形只在中国皇宫里有,在波斯则存在于普通的大户人家,它起源于一夫多妻的风俗,其背后的故事丰富多彩。出场的脚色主要有三:主子、女人、阉奴;女人中又分妻妾和婢女,阉奴中又有等级之分。信札里,后宫中主要的背景是主子的缺失,这使情况变得十分复杂。
首先,这种复杂性自始至终没有主人与他的女人们的肉体关系,因为他与她们一直没有见面;其次,全部复杂性的前提恰恰就是主子与她们之间没有肉体关系。这样的关系本来应该有的,由于没有却应该有,曲折复杂的心思就代替了本来意义上的肉体关系。所以,这里后宫的复杂性,是以复杂的心理描述为特征的。它来自不同的角度:主子与妻子、主子与阉奴、阉奴与妻子……如此等等。心思不同,立场不同,对幸福的看法不同。从当时欧洲人和现代社会普通人的眼光,这里所有人的精神与肉体状态都是奇异的,扭曲的,未曾感受的。狭义地说,虽然在信札中,后宫中一直没有真正的男女之性,但是“性趣”始终是支配后宫精神和行为活动的一个幽灵。所以,它也是一个适合做精神分析的场合。
后宫中的大小“太监”(阉奴)在不太懂事时,就被买进后宫,做了去掉男人“命根子”的手术。从此,“他们”在肉体上就不再是男人,于是,主子放心大胆地让丑陋的黑阉奴(长相俊俏的白人阉奴则不在此列)去后宫直接伺候自己的众多妻子,但是其真正的任务是看管好主子的“宝贝”,不让这些女人被别的男人玷污;在主子不在时,打开妻子贞洁大门的“钥匙”掌握在阉奴手里,阉奴代理主子约束这些女人的“淫欲”。
但这只是问题的表面,实际的情形则复杂得多,尤其是青年阉奴,他们丧失了对女人肉体上的能力,但是他们也是人,还有对异性精神上的热情,他们对妻子们有“神淫”或“目淫”,乃至“手淫”,这是考虑周到的主子们的一个疏忽;这时痛苦在阉奴方面,因为妻子们并不把他们当成男人。不仅在精神上,阉奴在行为上也是痛苦的,“他们”同时是这些女人的“主子”和奴隶,在大多数场合得听命于她们。在这样的意义上,后宫中最凄惨的是阉奴,因为他们失去了对女人的能力。至于她们,倘若想偷情,总有阉人看守不住的时候。阉奴是残缺的人,这直接导致他们精神的残缺,他们往往不知道怜悯,行为诡邪残暴,这是由恶引发的恶。
郁斯贝克命令他的阉奴主管,在后宫中,要满足妻子们除男人之外的所有乐趣,像音乐、舞蹈,甚至也可以出门带他们到乡下去,但是,要把在她们面前出现的男人打跑。东方的女性在西方人眼里确实是神秘的,东方的习俗就是让女人深不可测,如同躲在黑洞里。中国古代社会女人的小脚,残缺着却“好看”着,也暗示着无需出门;波斯妇女不缠足,但脸上裹四层黑纱。有钱的主子,还让自己的女人们坐在密封的轿中,由阉奴棒喝开道。
后宫的女人们也是凄惨的。她们对丈夫或男人没有选择的自由,无需晦言,因为她们只知道一个男人的“滋味”,所以也就认为“他”就是最好的。一夫多妻的风俗破坏了人的自然本性(不考虑社会因素,这本性可能是多夫多妻),因为这制度使女人的自然需要不能得到满足。我们在此想到了卢梭在《忏悔录》中的描述,他的担心在于,认为自己柔弱的身体不能满足女人;在这两种情况下,无论是后宫的妻子还是暗中忐忑的卢梭,都会滋生对异性的异乎寻常的想象能力,以弥补身体方面的不足。
在一生的大部分时间里,后宫里的女人在男女之情上,是在对曾有(甚至未曾有,这情形也出现在中国皇帝的后宫中,所谓“冷宫”是也)的性爱的漫长回忆和增补的生动想象中度过的。如同阉奴心理一样,后宫女人的复杂心理也是历史小说中的死角,一个空白。不是未曾写,而是未曾从诡秘处偷窥它,没有进入她们的细微之处,她是新奇的。
我们以当代哲学和文学理论的眼光阅读《波斯人信札》,以添补孟德斯鸠的话外音,其精彩之笔,见阉奴和妻子们分别写给其主子和丈夫郁斯贝克的信件中。阉奴和妻子们在分别信中告对方的状。我们可以把这些字及其描述的行为当成一个又一个诡计,加之以适当的精神分析。在第四封信中,郁斯贝克的妻子之一赛菲丝向他诉苦说,阉奴把热情服待她的婢女赛丽得抢走了。但那是怎样的“热情”啊,我们在第封信中看到妻子与女仆同床共枕的情形,也就是今天我们所谓的女人“同性恋”。这是一个可以理解的诡计,尤其是在一个整天看不见男人的世界(阉人算不上男人)这是一个异形的自然,可惜被阉奴识破了,称赛菲丝有“罪恶的动机”,“所以胆敢瞎说他听见或看见了我自己连想也想不起来的事。”这当然是赛菲丝的狡辩,是在深居简出的后宫中由苦楚滋生的“罪恶”。
但是,在信6中,大丈夫郁斯贝克向友人坦言,一想起自己的女人,不禁万分忧伤,“这倒并不是说我爱她们;在这方面,我已麻木不仁,因而失掉了任何欲望。”不爱她们,是因为太多了吗?一夫多妻本身就倾向于扼杀专注的爱;精神上的情爱淡漠,于是就剩下肉体上的性“爱”。而单纯的性是无情的,所以麻木,无所谓。在这样的意义上,后宫还不如一个大妓院,因为后宫的交易是不平等的,它在爱的幌子下扼杀女人的性。郁斯贝克具有典型的东方男人传统心理,也就是面子和对女人的独霸。别的男人见自己女人的目光都是污秽的,这是丈夫的狭隘和嫉妒。当郁斯贝克在信中向妻子们倾诉思念之苦时,他实际忧愁的是怕失去自己的面子。就此而言,东方式的丈夫不但更自私,也更虚伪。
对男人言,爱只是生活一部分;对波斯环境下的女人而言,获得郁斯贝克这样男人的爱是幸福的全部含义(不仅得到性,也有得宠带来的好处),因为得到其他幸福的途径对女人是封闭的。后宫众多妻子只围绕一个丈夫,她们唯一的男人,争宠是必然的。为了让丈夫对自己有“性趣”,绝不惜打扮弄情。就像卢梭的心情,妻子们只担心自己不能满足丈夫。即使丈夫不在,也保持着献媚取宠的梳妆习惯。她们的危险性在于,思念而不得,想象力在诱惑中迷失,漫漫长夜,如何消磨,以致“我宁愿以世界帝国作为代价,交换你的一吻”(信7)。这思念开始时是真的,但极易失落。“她孤立无援,又没有任何使她转移心思的事物,于是不得不生活在长吁短叹和如怒如狂的热情中。”(信7)由于失望而叹息,而烦燥,欲移情而不得,如此循环往复,焉能不得心病!她们实际上是丈夫的性奴隶,并以为主子性服务而感到幸福!这是性感官的“性福”,因为它太压抑了。一夫多妻之所以对女人不公,因为它只是为男人“性福”设立的,他可以每夜换一个她,而她们由于百思才得,个个如狼似虎;但对女人言,其副作用是,由于长期压抑,极易饥不择食。
但是最痛苦的是那些大小阉奴,信9以阉奴总管口吻表达了这些人的苦闷:他被关在可怕的后宫中,如同监狱,50年来,天天如此。他年少时是个穷孩子,被阉是想以情欲的丧失换取安逸,但这是一种怎样的补偿啊:在年轻时“人家在我身上灭绝了情欲之果,而没有消除情欲之因。”他对后宫中赤露的女人有情欲,但无能力,所以第一个补偿就是悔恨,他在兴奋与怀恨中交替着,焦虑着。作为阉奴,他要把女人领到主人床前,并替女人脱掉衣裳。谁能否定他未曾躲在门后偷听,或透过缝隙偷窥?返回时,他的灵魂,已经由无奈到绝望了。这就是他的青春!在这样特定环境下,生出的定是扭曲的快活。信9披露,一次这青年太监伺候一妻子洗澡,竟情不自禁,用手触摸了女人那“可怕”的地方,可这失去理智付出的代价,不是酷刑,而是……这厮说自己付出了很高的代价。什么代价呢?“从此她强迫我冒了千百次生命危险,去做委曲求全的事。”什么事,让她“快活”,而使他蒙羞之事。
随着年龄渐老,他对女人的目光,也由温柔变成严酷。这时,作为阉奴总管,他对周围的女人充满仇恨。他的乐事就是看着她们受罪,让她们服从。这想法是卑劣的:我不幸,你也别想好。于是乎得到变态的满足,这竟然是这老阉奴的唯一热情,愿意让那些妇人们恨他。可笑的是,越是他这样没有能力的人,越是有资格教训这些妇人,要她们有天职、德行、廉耻等等。作为屏障,他在她们面前,是压抑情欲的榜样。他让她们绝望,她们的回应是各种各样的报复。于是,阉奴与这些女人,一报还一报,相互牵制,如潮起潮落,在后宫中无休止地战争。这战争的特点就是相互折磨:阉奴的办法是行使权力,让妻子们与其丈夫之外的一切与男人迹象有关的东西隔绝。阉奴的技巧是利用妻子间的争宠矛盾,让其讲别的妻子内心的诡秘和行为;
信64“他利用这些妇人,来了解另一些妇人,并且最琐碎的私房密语,他也很高兴给予报酬。由于妇人们不得到通知不得接近丈夫,阉奴愿意通知谁,就通知谁,使主人的目光,转移到阉奴选定那妇人身上去;而这选择,是某一秘密被揭露的代价。”
妻子们的办法则是不停地折腾阉奴干这干那,服侍她们。我们明白,这里的阉人和妇人们或无性或少性,压抑太久的性一方面可使精神变形;另方面,变形或变性的精神本身并不缺少智慧,甚至智慧多多,因为性欲在别一领域中得到了升华(可惜,太监和宫女的智慧是出版的一大空缺)。信9中提到了她们收拾阉奴的花招。在阉奴眼里,最歹毒的,莫过于她们与主子在床上陶醉时说阉奴的“坏话”,因为这时主子是最轻信的。
在男女私情上,东方人的想象力在某些方面远远超于西方,波斯人就认为女人抛头露面丢丈夫的脸,为什么呢?意淫!信20郁斯贝克警告妻子莎嬉别再房中与白阉奴见面(她的借口是,阉奴不会引起她的邪念,因为阉人不是人,只是外形与人酷似),理由是,虽然阉奴心有余而力不足,但是其遗憾和绝望也会玷污她!从西方人看来,郁斯贝克这样的想法是不可思义的。而在东方人眼里,陌生男女相识时的贴面礼仪才让人惊讶,这在东方会生出多少奇思妙想啊!所以各个民族的想象力没有贫富之别,或好坏之别,只有领域之别。郁斯贝克不仅要管住妻子们的身体,还要管住她们的意念,因为按照他的逻辑,邪念也破坏贞洁。东方传统上对女人的封闭,简直就是诛心之戮!荒诞的是,郁斯贝克并不爱她们,但是愤怒别的男人看她们。
孟德思鸠笔下的波斯女人风情,对当时欧洲读者极有惑力:怎么能是这样的呢?在18世纪欧洲,女人的裸露和性的主动不但不破坏风俗,而且就是风俗。但在波斯,即使是宴席上,女人也用“神圣的带子”掩住樱樱小嘴。即便在新婚之夜,明明是干柴烈火,也要在长期“挣扎”后,妻子才慢慢让步,直到山穷水尽,才把“宝物”献出。这是怎样复杂的心理呢?夸张中是对纯洁世俗的崇拜。
在后宫中,婢女是特殊的一类女人,她们不直接属于主子,信53证明了我们的判断,那里提到婢女赛丽得与一个白阉奴的“婚姻”,且这婢女似乎也满意,这证明了她的地位仅高于黑阉奴,并不配做后宫中的女人,妻子们赏赐给婢女的,只是一个“无用”的男人。婢女连希望也没有,只权当画饼充饥。至于郁斯贝克,他反复告诉妻子,“阉奴们在女人身上尝到我们所不知道的另一种快乐;”看来主子对阉人还是有所察觉,但仅此而已。郁斯贝克猜不出那快乐,可是与阉奴整日相伴的妻子们知道:阉人即使无能,却还残存着对性的感觉(她们有办法知道)。那感觉就是奇异之事,是异化了的快感。如此看来,“嫁”了白阉奴的婢女也有残余的希望。
波斯女人的另一个秘密是,母亲在自己女儿多大时,令她进后房内院。答案是越早越好(信62给出的年龄是7岁),好让女儿觉得,女人就是那样的生活,而在她们情窦欲放时,就关不住了。从小封闭起来的女性,长大对异性还有热情吗?这是另一个谜。我们可以猜想妻子们苦中做乐,信62赛丽丝告诉丈夫郁斯贝克,我在此地(指后宫),尝到千百种你不认识的乐趣……我生活过了……你将我关在这监牢里,我却比你更自由。因你加强注意,叫人看守我,不能不令我以你的不安作为享乐;”妻子从丈夫的猜忌中感到十分的惬意,还是说,我苦了,你也要苦,尽管是两种不同的愁苦。
《波斯人信札》中的后宫故事结尾是,女人们终因熬不住而走向自我毁灭。特别在阉奴总管死后,不幸的事情开始发生:塞丽丝在外公然脱去面纱,当着平民显露面容;莎嬉和一个婢女同床;内花园中发现了幼童;妇人们去往的乡间别墅,竟然藏着两个男人;妇人们的脸上,呈现从前没有的快乐;腐败在全后宫弥漫;规矩全无。郁斯贝克终于忍无可忍,重新任命总管,并且命令大开杀戒,妻子们一个又一个倒在阉奴脚下;他的嫡妻洛克莎娜抢先了一步,喝了毒药。在诀别信中,她承认不忠,引诱阉奴,“我把你这可憎可怕的后房改造成行欢作乐的场所。”(信)她坦言欺骗了郁斯贝克,她最爱的是与自己偷情的青年男子,他在阉奴棒下流淌的鲜血是世上最美的(这男子被阉奴发现后,慌不择路,被活活打死)。她不要郁斯贝克的奴役,宁可自由而死。洛克莎娜告诉丈夫的最后实话是:“你以为我被你欺骗了,其实我在欺骗你……我死了。”这是东方式的“爱情”悲剧,结论是,后宫中,爱是没有的,全是伪装。
18世纪欧洲风俗孟德斯鸠笔下游历欧洲的这两个青年,郁斯贝克和朋友黎加,是波斯的正派人。两人对欧洲本来一无所知,对耳闻目睹之事的陈述,在欧洲人眼里应该是可笑的。但是这蒙昧,这空白,又是有趣的。换句话说,一样东西,对熟悉的人看来谈不上什么意义,因为已经麻木了,其令人诧异之处,非外人不能窥见。所以,我们今天,也乐意听听外国人是怎样谈论中国的。那样的评论,往往也是一针见血。这样的叙述经常就是白描:黎加在信28说到了巴黎的话剧场,他分不清“舞台”和“包厢”,也不明白演员的含义,竟认定包厢中的是男女演员。当然,随着剧情变化,包厢中的观众有表情上的喜怒哀乐,但并不说话。于是,黎加认定这是在演哑剧,而舞台上真正的演员,却被他说成是站着嘲笑“舞台”(即包厢)上的人。一切该多么奇怪啊!他纳闷的是,泛泛之交的人,也要相互拥抱!
反之,在开始时,巴黎人竟然围观这两个波斯人,以为看到了怪物。波斯人简直成了明星,巴黎人在大街小巷,挂着波斯人的肖像。这不是荣誉,而是因为他们长相希奇古怪。孟德斯鸠并不是在讲笑话,以赢得读者愉悦,他道出人在本性上是求新求异的,否则就要无聊,生活就失去意义。18世纪的欧洲,特别是法国,人们喜欢稀罕事,所以有在欧洲各国旅行的风气。受条件所限,东方人在欧洲极为少见。但是,越是罕见的越要知道,所以那时有持续甚久的关于遥远中国的礼仪之争,且培养了一批东方谜(最谜的是伏尔泰)。事实也证明了猎奇心理的肤浅,当黎加脱掉波斯服,改穿欧洲装时,巴黎人竟不再理他了。人们只重视自己所没有的东西。
还有波斯人未曾见过的咖啡馆。我们应该感谢孟德斯鸠,他通过郁斯贝克之口,描述了18世纪初巴黎喝咖啡场所的实情:与东方人的饭馆不同,巴黎人只是借喝咖啡之名,在那里消遣:谈论新闻,政治,时尚;奕棋玩纸牌,总之,是风雅和增加机智之所。但是,最主要的内容,恐怕是我们今天所谓的调侃,无论王公贵族,还是夫人小姐,或者学者与启蒙人士,混杂在一起调侃,其争论的问题也并不一律意义重大,有些主题相当无聊,甚至下流,但它是时尚,如果一定为这时尚取个名字,那就是“哲学”,在咖啡和沙龙中哲学得以弥散。如果还有第二个名字,就是“争辩”。分辨的场面使郁斯贝克眼界大开,人们竟然为“道理”面红耳赤。
郁斯贝克的朋友黎加也惊奇地领教了欧洲男人对自己女人的宽容:丈夫并不因为妻子的不忠而不幸福。欧洲人不欣赏亚洲男人所要求的女人专一,因为再好的饭菜也会吃腻,这样的习俗不鼓励喜新厌旧。在欧洲丈夫看来,“妇女略带风骚,正如食盐一般,可以刺激口味,防止腐化。”(信38)当亚洲丈夫终其一生,设法平静自己对妻子不忠的牵挂时,欧洲丈夫却不发生这样的挂虑——如果他们成了倒霉的丈夫,就去寻找自己的情人,在别处得到补偿。这是一种排遣的方法,特别是,18世纪法国,盛行唯物主义,它认为身体不污秽,肉体是美的。这样的见解,不但不欺负女人,反而解放女人。在启蒙时代,女性,主要是贵妇和知识女性,在沙龙舞厅,各式社交场合,甚至是左右话题的角色,比男人还富于人道和理性。“这些优点,如果男子通理性的话,本应使妇女得到优越的地位;”(信34)男人的权威是力量,女人的权威是美丽。启蒙时代讲究幽雅的趣味,讨厌专制,所以女人有了优越的地位,谁能抗拒美丽的自然倾向呢?这样与波斯截然相反的风俗,竟然打动了黎加,使他承认,在文明的民族中,妇女对于丈夫,一直是有权威的。
黎加发现与亚洲另一不同的风俗,在巴黎,人们不愿意与别人一样,喜欢发表奇特的意见,并利用一切机会故作惊人之论。那些议论,都是黎加闻所未闻的,比如权利义务平等自由博爱之类。
许多评论都认为郁斯贝克的原形就是孟德斯鸠,有些在法国当时社会环境下不便直接发表的言论,孟德斯鸠让这个波斯人说出来,这是一个很高明的策略。在信48中开头几句,通过郁斯贝克之口,实际表达的,是孟德斯鸠对事物的态度和他的研究方法:“勇于求知的人决不至于空闲无事,虽然我并不担负任何重要职务,却总是忙个不停。我以观察为生,白天所见、所闻、所注意的一切,到了晚上,一一记录下来。什么都引起我的兴趣,什么都使我惊讶。我和儿童一般,官能还很娇嫩,最细小的事物,也能给我大大的刺激。”这话的含义是多重的,就孟德斯鸠而言,这是一种现实的研究方法,它与洛克的经验主义哲学相一致,诉诸感官和实在的生活;对郁斯贝克来说,是异域风俗所引起的极大兴趣,他以近乎儿童的目光,在成年人忽略了的日常琐事中,发现了一个又一个新奇。别人习以为常,他却感到兴奋。对读者来说,感兴趣的是郁斯贝克的“兴奋”:原来那现象竟然是奇怪的,我们怎么没有发现。郁斯贝克描述了一次沙龙中的各式人物,我们把它看成当时法国社会人等的写真:
一个包税商,并无世袭地位,可以说是暴发户,其作态是滔滔不绝,吹嘘他和哪些贵族吃过饭,认识多少权臣。此人举止毫无教养,这就是巴黎的“优秀人物”吗?其实,除了有钱,这包税商一贫如洗。他的傲慢无礼只是来自他的钱。
一个黑衣天主教神甫,被一妇人特意叫到身边。这神甫神气活现,面色红润。原来他担任贵富之人的精神“忏悔师”,他知道人们最不能讲的隐秘:“就像你现在所看见的样子,关于妇女们的事,他比丈夫们知道得更详细。”他不停地周旋于妇人身边,在老妇人跟前,他说的最多的,是所谓的“天恩”,而在漂亮女子耳边,则更愿意说自己如何动了凡心。他显然是个虚伪的人,但又是在社会结构和日常生活中不可缺少的人,人人宁可听从他的话,以求得精神的安慰(信提到,西方君主的性格,要经历情妇和忏悔师的两种考验)。即使人们知道他曾偶尔有过表里不一的行为,还是认为他是一个非常好的人。
一个诗人,衣冠不整,作态无拘无束,言语与众不同,他卖弄风趣,却并无风趣。他充当了沙龙中的滑稽角色。人们拿他寻开心,瞧不起他。不客气地说,他到沙龙来,也许是由于肚子饿急了。
一个神色忧郁的退役军人,靠向人们夸耀自己过去的战功打发日子,那些冗长的故事人们已经听腻了。他所享有的,只有过去。但实在说来,他并不具有英雄才干,是个拘泥于细节的小人物,他的志气已经完全消磨。
一个讨女人喜欢的高大时髦青年,谈话机智,嗓音洪亮,但举止傲慢。他在私下里对郁斯贝克说,他与巴黎最漂亮的女人都有来往,但他绝不专门爱其中的哪一个,“她们被我哄骗了一个够。”他有自知之明,不认为自己有多么了不起,所以做起坏事来,也无惭愧之心。这青年并无职业,或者说是个靠贵夫人养活的人,他的事业就是使某某丈夫气得发疯,或使某某父亲伤心绝望。他对女人的伎俩是,让她们自以为我在她们控制之下,但是,又经常使她们感觉到就要失去我,使其惊魂不定。全巴黎的女人就被几个像他这样的年轻人分配了,所以,这青年也成了“风云人物”。让郁斯贝克奇怪的是,巴黎竟容忍这青年的“职业”存在,“在这里,不贞、私通、拐逃、奸诈、不义,这种种反而引起人的重视;在这里,大家看得起这种人,就因他从父亲手中枪走女儿,从丈夫手中枪走妻子,而且搅乱最和爱、最神圣的伦常关系。”在郁斯贝克看来,这与波斯男女“淳朴”的风俗的差别该有多大啊!波斯的女人,一看见男人,惟恐躲闪不及。
上面的描写,比任何启蒙的教材更能说明18世纪巴黎的社会真相,它出自孟德斯鸠之手,他自己当时也就是在巴黎淘金的青年。我们的一个设想是,启蒙社会的所谓“理性”的社会生活暗的内容,就是那不贞、私通、拐逃、奸诈、不义。这是一个大胆的设想,一个理论不敢跨越的界限,但是倘若不这样看,我们就会从无聊的形而上学角度分析18世纪的所谓法国哲学。其实,那时的“哲学”不但不是形而上的,而且也不“高雅”,它是开新风俗的辩解:伏尔泰在同一时期,不同的地点,分别躺在别人的妻子(夏特莱夫人)和自己亲外甥女(德尼斯夫人)的怀抱里唤醒他的启蒙灵感,巴黎社会并没有为此大惊小怪,伏尔泰也并没有感到耻辱,非但如此,这还是他的风雅,社会的时尚。这是社会“进步”应有之义。从语言角度分析,概念与意义并不是一回事。这方面的深远意义,不是这里的寥寥数语所能说明的。
说得更清楚一些,18世纪的巴黎是一个“腐化堕落”的社会(享乐,不仅是男女私情,更有艺术饮食时装沙龙之类)。那里也有贞洁自持的妇女(在信55说品德好的妇女大都长相丑陋,这是讽刺)和美满的婚姻,也有老实人,但是新风俗看得起的,是败坏旧风俗的人,就像在交际场上郁斯贝克所听到的,“世上所谓值得往来的人,往往只是具有更精细、更讲究的不良癖好的人。”这真是明白人,但这是危险的恶,人类社会总是不断地寻找恶,不断地在新的恶的基础上建立新的社会平衡。在这样的意义上,卢梭还是个孩子,因为他太天真;而伏尔泰更成熟,因为他相信社会的“进步”。
巴黎这样的风俗造就了一批以谦虚为耻,以吹牛为荣的人,不仅是文人,还包括各式各样的人。面子是不值钱的,只要能做得出,说好听点,是夸张,其实就是欺骗。但人性的弱点,就是容易轻信那些夸夸其谈的人。一个厚脸皮的巴黎人就这样说:“大家跟我学就是,我从不歌颂自己,我有财产、有家世,花钱慷慨,朋友说我有风趣,可我绝口不提这些,我自己最重视的优点,却是我的谦虚。”(信50)这段话虽无聊,但它告诉我们,当时人们看中的是什么。
在信56中,孟德斯鸠还描述了巴黎妇女有赌博的热情,她们挥霍以填补空虚。信58“有些伶俐的女人,将她们的处女之宝当作一朵花,每天凋谢了又重开,而且第一百次被采摘时,比第一次痛得更厉害。另有一些女人,依靠她们的技巧,挽救岁月无情的损毁,懂得如何在一张面孔上,重整岌岌可危的艳色,甚至重新叫一个女人走下老耄的高峰,回返最娇嫩的青春。”信谈到,巴黎漂亮女人的精力耗费在打扮面容和不断调节两个情人之间的冲突,以便不甩掉其中任何一个。她们的虚荣心要使别人认为她们一直在享乐,没有厌倦。
信提到,路易十四就处于妇女们绝对统治之下,靠君主和贵族的情妇们说好话,那些青年少校和青年神甫(他们很可能就是这些女人的情夫)得以晋升。这样的风俗形成了一个庞大的关系网,以致总能与君主拉上关系,“因为不管有何职守,不论身在朝廷、在巴黎、在外省,没有一个官员不和一个妇女串通,通过妇女的手,有时他获得种种恩惠,有时借以掩饰他所作的不忠不义之事。这些妇女,彼此互相交接,形成一种共和国,而其成员,永远活跃,彼此帮助,彼此服务:犹如在一国之内,又成立了一个新的国家;假如有人,不论在朝廷内、在巴黎、或在外省,眼看大臣们、官员们、主教们,纷纷活动,如果他不认识统治他们的那些情妇,就像有人明明看见机器转动,却丝毫不知发条是什么样子的。”但是,孟德斯鸠这里描述的风俗得以形成,必须以男人的开放为前提,即他不嫉妒自己的女人与另一男人保持关系。
孟德斯鸠在信52中对巴黎一个社交场所女人爱幕虚荣的描写,简直维妙维肖:出场的妇女一个80岁,一个60岁,一个40岁,一个20岁。这里,无论哪个年龄段的妇女,都想方设法把自己装扮得俏丽。年轻些的,一心想找几个外遇,年长的,则尽量装得年轻;她们另一个共同特点,就是在背后挖苦或嘲笑比自己年纪大一些的同性,认为那打扮与其年龄不符;而听到这些话的男士,则充当不光彩的恭维者,以使这些女人更确信自己的感觉。虚荣心已经使女人们看不到,这样的讥讽,其实就是嘲笑过些年后的自己。及而言之,在社交场合,对女性,特别是有身份的妇女,做类似夸张的恭维,是当时巴黎的风俗。这也是年轻男士为达到某种特殊目的的捷径,往往是色财官一箭三雕。当然,为了达到目的,卖相的青年男子必须忍受对半老徐娘装出兴高采烈,极有兴趣的样子。而听到这样的恭维,再聪明的女人,也会一时变得愚蠢。它的入门之道,就是学会如何让女人相信,她比实际年龄年轻20岁。对这样的谎话,妇女往往都欣然接受。换句话说,在社交场合,人人都努力欺骗别人,也欺骗自己。
信54说得更绝,我们相信它是真的,因为作者孟德斯鸠非常熟悉社交场合。它说明了男人的虚荣:在沙龙上引起别人的注意是脸上有光的。为此,就不能仅仅满足于插话,而要有惊人高论。一个人为了这样的效果,特意事先准备了警句妙语,还有漂亮的故事。这又是18世纪的一个风雅:长篇大论。还有更妙的,为了能谈吐风声,两个人事先约定好相互配合,引导话题,中间过程的手势、赞同、哈哈大笑,都有所准备。他们好象两个演员,每次一个当主角,一个做“托儿”。这一切为了什么呢?只为让人觉得他们是幽默智慧之人。于是,我们知道,这样的场合,语言乏味呆板是不受欢迎的。人们喜欢机智、嘲笑,争辩、随机应变,人们会为听到一句精彩的言语而喝彩。妙语会不胫而走,在社会上流传。为了人们的需要,甚至还有附庸风雅的妙语集锦出版物。而要想在法兰西学士院占有一席之地,除了要有著作和社会声望之外,雄辩和讽刺的口才也是不可缺少的。我们怎样评价这样的时尚呢?它的虚荣和浮夸是滑稽的,值得讽刺,但是,在它的背后,是言论和集会结社的自由,是对饱学之士的尊重,是对智慧和趣味的追求。
近代意义上的“知识分子”一词,应该源于18世纪,因为在这个时代,出现了启蒙式知识分子的整体一代,孟德斯鸠、伏尔泰、卢梭成了后代知识分子的楷模。这些人在启蒙的同时,也将知识分子的特点淋漓发挥,就是“……一个人用比必要的词语更多的词语,来说出比他知道的东西更多的东西”(《知识分子》(英)保罗·约翰逊著,扬正润等译,江苏人民出版社,年,第1-2页)。这是讽刺,它点中了知识分子的要害,或矫揉造作。所以,孟德斯鸠不会想到,他在信58中对知识分子的讽刺,其实也是针对自己——不懂装懂,脱离实际的品行:一下子冒出那么多哲学、艺术、语言、科学教授,讲述连自己也不懂的东西,但这并不证明自己的浅薄,恰恰相反,却是自己的本事,因为它实在需要更多的智慧。在18世纪法国受到最猛烈的抨击。但是启蒙的道德,也不过是另一个乌托邦。
巴黎女人是个长盛不衰的话题,这也起源于18世纪。风雅之士孟德斯鸠就在信55写出了这样的妙语,在社交场合“法国人几乎绝口不提他们的妻室,因为他们怕听众之间可能有人比自己更熟悉自己的妻子。”我们东方人听到这话,会联想起“她们”难道个个如此,我的回答是,孟德斯鸠只是半真半假而已。但是18世纪法国女性的开放,是历史上的一个高峰,“有些人为大家所憎恨,那就是好吃醋的丈夫,因此,吃醋的丈夫,在法国很少。在这点上,没有别的国家能和法国比”这又是风俗使然。如此看来,法国丈夫对妻子的放心,不是立足于东方男人的禁而是放,就好象是在社交场合,别的男人吻自己妻子的面颊,不是对自己的侮辱,而是对自己的尊重。直白地说,妻子不是丈夫的专属物,只有没有本事的人,才只爱自己的妻子,或者整天看着她,怕别人抢了去,从而破坏公众的欢乐。男士越是能诱惑女人,就越是得到女人和社会的青睐。没有爱情的专一和绝望,少有情杀或奸杀,更不会捉奸,因为男人和女人到处都有条件“采取东边损失西边补的办法”,聊以自慰。在这样的风气下,人们对体面和风度的看法,对品德的态度,完全改变了。
至于那些巴黎老人们,其共同的话题是,世风日下,今不如昔。
孟德斯鸠在《波斯人信札》中的一个观点,后来在他的《论法的精神》得以发挥,即在专制的社会里,人们看重的不是品德,而是荣誉,也就是中国人所说的面子。在18世纪法国,人们狂热地追求时兴的荣誉,而把品德置于脑后。这可以追溯到贵族传统。如果坏了荣誉,没了面子,解决的办法就是决斗。换句话说,为了面子,只有去死,可见面子有多重要。但是,决斗的风俗不鼓励苟活偷生,它是勇敢的。
女人的面子则是着装的时尚,这在法国也是始于18世纪。信98谈到巴黎女人骛趋时髦,流行装饰变化之快,令人眼花缭乱,为虚荣挥霍无度。法国是喜欢变化的民族,不仅表现在思想上,也表现在风俗习惯上,就像女人的装束一样让人难以琢磨。这样的习俗重视个性化,以标新立异,与别人不一样为荣,与东方人的整齐划一风俗,形成鲜明对照。
道德政治宗教哲学《波斯人信札》以生动的寓言式文体,表达了孟德斯鸠的启蒙思想。这些思想能以哲学小说的形式表述,是18世纪一个创举(伏尔泰后来创作了许多这样的小说),它使启蒙的立场以更为通俗的风格迅速传播,对我们的哲学研究也是一个启示。我们认为,在中国以往对启蒙世纪的研究中,走了一个大弯路,没有切中要害,究其原因,在于我们太拘泥于概念,而没有深入18世纪的风俗。即使是关于道德政治宗教哲学这样抽象的问题,如果与当时的风俗联系起来考虑,也会有更为贴近的体会。
在18世纪的法国,“哲学”是一个总的牌子,它可以囊括政治宗教文学艺术等等问题,哲学成为一种趣味,一种高雅的标志,而不是康德黑格尔式的思辨。人们所关心的不是概念,而是幸福。大多数争论多与幸福的主题有关:诸如人能否幸福,生活是悲观的,还是乐观的?如何才是幸福的,是感官的快感,还是道德实践?幸福是个人的,还是社会的?政治问题来源于道德问题,政治的乌托邦来源于道德问题上的乌托邦。
信11到信14,孟德斯鸠就以上问题讲了一个霍布斯式的寓言,一个穴居人的故事:他们来自于一个阿拉伯小民族,他们本性残暴,没有公平与正义的原则。没有政府与国王,认为那是束缚。于是,人人都由着性子来,人人顾自己,谁也不管谁。众人很为这样的想法高兴,认为这就是幸福日子。也就是说,人人只关心自己的幸福,别人的幸福与自己无关。可是问题马上来了:1,干旱季节,高地山区人几乎饿死,洼地有溪流的居民则冷酷无情;第二年,雨水特多,洼地水淹闹饥荒,高地人则看热闹。2,一个人美丽的妻子被邻人抢走,两人闹着找第三人裁决,但是后者说,这女人属谁,与我何干?别烦我,我还要耕田!于是,力气大的邻人得到了体弱者的妻子。体弱者被打跑了,但他在路上,抢到了另一个女人,这女人竟然就是那不愿“管闲事”人的妻子。3,两个邻人相勾结,抢了另一人肥沃的田地。不久,两邻人之一觉得与其两人均分,不如独霸。于是杀死另一人。但这样他也就势孤力弱,被另两个穴居人杀死。这三个例子,启发人不能没有公共意识,否则,到头来,祸害迟早降临自己头上。它说明社会和公德的必要。另一个例子说明,不诚信的民族,可以导致毁灭:一个民族染上可怕的疾病,被请来的邻国医生治好了人民的病,但当他索取应允的报酬时,人们竟一毛不拔;第二年,那地区流行更可怕的疾病,但是,好医生再也请不来了。
穴居人由于自己的劣根性,终于遭致灭亡,只有两家善良的人,得以残存、生育后代、繁衍幸福、培育礼仪、敬畏神祗、欢乐祥和。穴居人又重新兴旺起来,他们由不义,变为公正。人人争抢的,是比别人更有德行,以别人的幸福,为自己的幸福。他们的善良甚至使他们宽恕罪恶。但是,一旦有了外敌入侵,人人奋勇争先,因为他们知道,自己的牺牲,是为了父母兄弟姊妹朋友。
人丁随着国家一起兴旺,人们不得不选个国王,一致推举一位最公正的老者。但是,老者却躲在家中,黯然泪下。他哀叹自己这权力将使穴居人铸成大错:它的代价是人民丧失自由!他感叹,人民决定要有首领和政府,以避免从前无政府导致的恶的覆辙。可是,需要政府的行为本身,恰恰说明,穴居人的品德已经不足以维持秩序。德行已经成为人们的沉重包袱——因为人开始倾向于不守道德,它的后果就是需要一个公正的首领。政治和法律取代了美德。法律是冰冷的。从此,人们可以在法律的名义之下,尽情腐败的风俗:奢侈、享乐、懒惰,只要不触犯法律,不杀人放火。想象到此,怎不叫人泪如泉涌。法律的命令和人的善行是永不交叉的两回事。而在过去,是只凭人的自然倾向,无需法律约束的。法律和权力,正是套在人民身上的枷锁。
孟德斯鸠抨击路易十四的封建专制:这君主最大的财富,不是金矿,而是臣民的虚荣心。君主像个大魔法师,能随心所欲地左右臣民的思想。这样的左右其实就是欺骗,而人民就相信谎言。好象臣民只有跟着他以及他的政治势力,才有幸福日子。但是从意识形态上说,这君主也是傀儡,因为在他背后,还有不能变的思想,一个宗教的乌托邦,几个世袭的教皇。正是他们,让人民相信最为荒唐的道理。路易十四和一切有帝王思想的人一样,喜欢抛头露面,让人们谈论它,而自己却饱食终日,只做面子上的事,喜欢周围恭维自己的人。而那些献媚之徒,只要伺候好上司,哪管人民的疾苦。他们等着舔的,是主子吃剩的宴席。那里可是大有油水,因为主子早已吃够了,主子所要的,只是牌位或面子而已。这无耻昏君还任人为亲,“不考察他所赏赐有加的人有何长处,而认为既然他看中那人,即使没有长处,也就变成有长处了。”(信37)
仔细读来,到处都埋着妙笔,象这句:“能以合乎众人的倾向与好尚的方式引导众人,乃使最完善的政府。”(信80)这是呼吁代表人民的政府吗?但不是代表,而是引导。只要是君主,谁都可以自我夸口代表人民。人民选择沉默而被人随意代表,是因为有路易十四的残暴。至于什么是“合乎众人的倾向”和“好的方式”,则完全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
值得注意的是,在18世纪启蒙思想家中,孟德斯鸠对人口问题给予了最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