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江门省考公安录用名公务员

年公务员考试-招警考试-公安基础知识下载

公安类招考

执法勤务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

年4月8日下午14︰30—16︰30

公安基础知识真题下载

真题是长这样的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项目和标准(暂行)

(以下公告部分内容)

  一、招考对象

  公安机关人民警察职位分为综合管理、执法勤务和警务技术等3类进行分类招考。综合管理职位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招考;执法勤务职位主要面向公安院校公安专业年应届毕业生招考,部分职位面向社会公开招考;警务技术职位主要面向社会公开招考。

  招考对象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年应届毕业生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学历的大专毕业以上人员。年国内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应届毕业生须于年9月30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其他报考人员均须报名首日(即年3月3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

  三、报名办法

  (一)查询职位。具体职位表及其资格条件见附件1。其中执法勤务职位须在笔试环节增加专业科目笔试。

  (二)网络报名。本次考试采取网络报名的方式,考生请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   1.提交报考申请。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公告和报考指南(附件2),清楚具体职位资格条件,确认符合条件后在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登录报名系统,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2寸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格式为*.JPG格式,大小为30KB以下)。

  2.系统初步审核。报名系统将自动实时对报考人员提交的报名登记表进行初审。

  3.报名确认。通过系统初步审核的报考人员需网上缴费确认,缴费截止时间为3月10日16︰00,未按期缴费确认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报名期间,报考人员未缴费确认的可改报其他职位,缴交考试费后不能再改报其他职位。年3月9日16︰00至3月10日16︰00期间,只能进行缴费,不可再更改所报职位。

  4.网上打印准考证。报名缴费确认成功后,报考人员可于年4月1日9︰00后登录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考生参加公务员录用考试各环节的重要证件,请妥善保管。考生参加笔试、资格审核、体能测评、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四、考试

  考试包括笔试和面试。

  (一)公共科目笔试。

  综合管理职位、执法勤务职位、警务技术职位均须进行公共科目笔试,笔试科目为《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申论》两科。有关情况详见《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共科目笔试考试大纲》(附件4)。

  公共科目笔试时间:年4月8日上午

  08︰00—09︰30《行政职业能力测验》

  10︰30—12︰30《申论》

  (二)专业科目笔试。

  执法勤务职位加考专业科目笔试,有关情况详见《广东省公安机关年考试录用人民警察执法勤务职位笔试考试大纲》(附件5)。

  专业科目笔试时间:

  年4月8日下午14︰30—16︰30

  (三)笔试成绩。

  1.综合管理、警务技术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60%+《申论》成绩×4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2.执法勤务职位:

  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成绩×50%+《申论》成绩×30%+专业科目笔试成绩×2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

  报考人员可凭身份证号和准考证号登录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本次笔试将实行雷同卷甄别鉴定,对作弊者严肃处理。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能测评实施规则

一、10米×4往返跑

  场地器材:10米长的直线跑道若干,在跑道的两端线(S1和S2)外30厘米处各划一条线(图1)。木块(5厘米×10厘米)每道3块,其中2块放在S2线外的横线上,一块放在S1线外的横线上。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试者用站立式起跑,听到发令后从S1线外起跑,当跑到S2线前面,用一只手拿起一木块随即往回跑,跑到S1线前时交换木块,再跑回S2交换另一木块,最后持木块冲出S1线,记录跑完全程的时间。记录以秒为单位,取一位小数,第二位小数非“0”时则进1。

  注意事项:当受测者取放木块时,脚不要越过S1和S2线。

  二、男子米跑、女子米跑

  场地器材:米田径跑道。地面平坦,地质不限。秒表若干块,使用前应进行校正。

  测试方法:受测者分组测,每组不得少于2人,用站立式起跑。当听到口令或哨音后开始起跑。当受测者到达终点时停表,终点记录员负责登记每人成绩,登记成绩以分、秒为单位,不计小数。

  三、纵跳摸高

  场地要求:通常在室内场地测试。如选择室外场地测试,需在天气状况许可的情况下进行,当天平均气温应在15~35摄氏度之间,无太阳直射、风力不超过3级。

  测试方法:准备测试阶段,受测者双脚自然分开,呈站立姿势。接到指令后,受测者屈腿半蹲,双臂尽力后摆,然后向前上方快速摆臂,双腿同时发力,尽力垂直向上起跳,同时单手举起触摸固定的高度线或者自动摸高器的测试条,触摸到高度线或者测试条的视为合格。测试不超过三次。

  注意事项:(1)起跳时,受测者双腿不能移动或有垫步动作;(2)受测者指甲不得超过指尖0.3厘米;(3)受测者徒手触摸,不得带手套等其他物品;(4)受测者统一采用赤脚(可穿袜子)起跳,起跳处铺垫不超过2厘米的硬质无弹性垫子。

  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

  第一条身高、体重标准

  (一)男性身高一般不低于厘米,体重不低于50千克;女性身高一般不低于厘米,体重不低于45千克(南方部分地区,经省、自治区、直辖市公安厅(局)商录用主管机关同意,男性身高可放宽至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8千克;女性身高可放宽至厘米,体重可放宽至43千克)。

  (二)过于肥胖或消瘦者,不能录用。

  判定过于肥胖或消瘦者按以下方法:

  实际体重超过标准体重25%以上者为过于肥胖;

  实际体重低于标准体重15%以上者为过于瘦弱。

  标准体重计算方法:

  标准体重(千克)=身高(厘米)-

  超出和低于标准体重的百分数计算方法:

  [实际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标准体重(千克)×%

  第二条外伤所致的颅骨缺损、骨折、颅骨凹陷、颅内异物存留等,颅脑外伤后遗症,颅脑畸形,颅脑手术史,慢性颅内压增高,不能录用。

  第三条有胸、腹腔内重要脏器手术史(阑尾炎手术后半年以上者,腹股沟疝、股疝手术后一年以上无后遗症者除外),不能录用。

  第四条骨、关节、滑囊、腱鞘疾病或损失及其后遗症,骨、关节畸形,习惯性脱臼,脊柱慢性疾病,胸廓畸形,不可自行矫正的脊柱侧弯、驼背、慢性腰腿痛,大骨节病指(趾)关节粗大,存在功能障碍者,不能录用。

  第五条两下肢不等长超过2厘米,膝内翻股骨内髁间距离和膝外翻胫骨内踝间距离超过7厘米,或虽在上述规定范围内但步态异常,不能录用。

  第六条影响功能及外观的指(趾)残缺、畸形,足底弓完全消失的扁平足,影响长途行走的鸡眼、胼胝,重度皲裂症,不能录用。

  第七条恶性肿瘤,影响面容或功能的各部位良性肿瘤、囊肿、瘢痕、瘢痕体质,不能录用。

  第八条颈强直,不能自行矫正的斜颈,三度以上单纯性甲状腺肿,结核性淋巴结炎,不能录用。

  第九条脉管炎、动脉瘤、重度下肢静脉曲张,重度精索静脉曲张,不能录用。

  第十条泌尿生殖系统炎症、结核、结石等疾病或损伤及其后遗症,影响功能的生殖器官畸形或发育不全,隐睾,不能录用。

  皮肤科

  第十一条重度腋臭、头癣,泛发性体癣,疥疮,慢性湿疹,慢性荨麻疹,神经性皮炎,白癜风,银屑病,与传染性麻风病人有密切接触史(共同生活)及其它有传染性或难以治愈的皮肤病,不能录用。

  第十二条影响面容的血管痣或色素痣,身体裸露部位有明显癜痕、疤痕、色素癍和身体其他大面积的疤痕挛缩,不能录用。

  第十三条淋病,梅毒,软下疳和性病淋巴肉芽肿,非淋球菌性尿道炎,尖锐湿疣,艾滋病及病毒携带者,不能录用。

  第十四条纹身者不能录用。

  内科

  第十五条器质性心脏、血管疾病(风湿性心脏病、先天性心脏病、心肌病、冠心病等),心电图异常,不能录用。

  第十六条血压超出下述范围,不能录用:

  收缩压:12.00-18.66千帕(90-毫米汞柱);

  舒张压:8.00-11.46千帕(60-86毫米汞柱)。

  第十七条有各种恶性肿瘤病史者,不能录用。

  第十八条慢性支气管炎,支气管哮喘,各型肺结核及肺外结核,结核性胸膜炎及其它呼吸系统慢性疾病,不能录用。

  第十九条各种原因导致的一叶肺不张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条胃、十二指肠溃疡,严重胃下垂(超过髂前上嵴联线),肝脏、胆囊、脾脏、胰腺疾病,细菌性痢疾,慢性肠炎,腹部包块,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仰卧位,平静呼吸,在右锁骨中线肋缘下扪到肝脏不超过2厘米(剑突下不超过3厘米)质软,边薄,平滑,无触痛、扣击痛,肝上界在正常范围,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

  (二)五年前患过甲型病毒性肝炎,治愈后再未复发,无症状和体征者。

  (三)既往患过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引起的脾脏肿大,在左肋缘下不超过1厘米,无自觉症状,无贫血,营养状况良好者;单纯性脾大不超过3厘米,无脾功能亢进者。

  第二十一条肝功能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查,具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录用:

  (一)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酶法检验40单位以上者。

  (二)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酶标法检验阳性者。

  (三)确诊为各型慢性肝炎及各种肿病患者。

  第二十二条急、慢性肾炎,单肾,多囊肾,肾功能不全,不能录用。

  第二十三条血栓闭塞性各期脉管炎、雷诺氏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四条慢性腮腺炎、腮腺混合瘤不能录用。

  第二十五条除单纯缺铁性贫血,且血红蛋白男性高于9克/d1,女性高于8克/d1者以外,其他血液病患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六条各种内分泌及代谢系统疾病,结缔组织疾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七条钩虫病(伴有贫血),慢性疟疾,血吸虫病,黑热病、阿米巴痢疾、丝虫病,不能录用。

  第二十八条有癫痫病史、精神病史、癔病史、遗尿症、晕厥史、梦游症及神经官能症(经常头晕、失眠、记忆力明显下降)、智力低下,不能录用。

  下列情况可以录用:

  (一)食物或药物中毒所引起的短时精神障碍,治愈后无后遗症。

  (二)十三周岁后未发生过遗尿。

  第二十九条中枢神经系统及周围神经系统疾病及其后遗症,不能录用。

  耳、鼻、喉科

  第三十条口吃、嗓音明显嘶哑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一条嗅觉丧失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二条双耳失聪者;双侧听力耳语低于4米者;一侧听力正常,另一侧听力耳语低于3米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三条眩晕病,重度晕车、晕船者,不能录用。

  第三十四条耳廓畸形,外耳道闭锁,反复发炎的耳前瘘管,耳廓、外耳道湿疹,耳霉菌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五条鼓膜穿孔,化脓性中耳炎,乳突炎及其它难以治愈的耳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六条鼻畸形,严重慢性副鼻窦炎,重度肥厚性鼻炎、萎缩性鼻炎,及其他影响鼻功能的鼻息肉及慢性鼻病,不能录用。

  第三十七条影响吞咽、发音功能难以治愈的咽、喉疾病,不能录用。

  眼科

  第三十八条单侧裸眼视力低于4.8,不合格(国家安全机关专业技术职位除外)。法医,物证检验与鉴定、信息通信、网络安全管理、金融财会、外语与少数民族语言翻译、交通安全技术、安全防范技术、排爆、警犬技术等职位,单侧矫正视力低于5.0,不合格《公务员录用体检特殊标准(试行)》

  第三十九条色觉异常,不能录用。

  第四十条影响眼功能的眼睑,睑缘、结膜、泪器疾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一条眼球突出,眼球震颤,眼肌疾病,共同性内、外斜视在15度以上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二条角膜、巩膜、虹膜睫状体疾病,瞳孔变形,运动障碍,不能录用。

  第四十三条青光眼,晶状体、玻璃体、脉络膜、视神经疾病,不能录用。

  口腔科

  第四十四条三度龋齿、齿缺失并列在一起的超过两个,不在一起的超过三个;颌关节疾病,重度牙周病及影响咀嚼功能的口腔疾病,不能录用。

  妇科

  第四十五条妊娠期内不能录用。

  第四十六条功能性子宫出血,生殖器官结核、肿块、慢性盆腔炎等妇科疾病,阴道分泌物淋菌快检阳性者,不能录用。

  第四十七条外生殖器发育异常、子宫脱垂、乳房肿瘤,不能录用。

附件下载,点击文末阅读原文加备考qq群,群文件下载

赞赏

长按







































十一中科白癜风让白斑告别
治疗白癜风的药品



转载请注明:http://www.cbeiyao.com/mfzs/1969.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