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市属事业单位获聘人员,应在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同意聘用通知书规定时限内,积极配合用人单位办理聘用手续,无正当理由逾期未办理聘用手续的,视为自动放弃。确有特殊情况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后,可推迟入职时间。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如本人愿意可先到招聘单位实习,并按规定发放实习补助。
(四)引进对象须签订聘用合同约定首聘服务年限为5年(含试用期)。试用期考核不合格的,解除聘用合同。
(五)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汕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统筹协调,汕头市卫生健康局组织实施监督。
(六)严肃公开招聘考纪考风,严格执行《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确保考试公平公正。
(七)招聘过程中,请考生按照我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八)联系部门、监督部门及电话
联系部门: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人秘办,联系-
监督部门: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联系-
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附件:
1、汕头市卫生健康局下属事业单位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岗位表
2、汕头市企事业单位年下半年公开招聘硕士研究生报名表
3、广东省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
汕头市皮肤性病防治院
年8月4日
招聘信息来源: